老师是对教师的尊称,每一个人在学校时代都会与老师打交道,当然,在学校的时候很多人或多或少的会受到老师的体罚,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,很多人有疑问,老师体罚学生违法吗?
法妞网友咨询:
今天我孩子放学回来之后说老师体罚他了,学校体罚学生违法吗?
江波律师解答:
老师体罚学生属于违法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第二十一条 学校、幼儿园、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,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、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。
第六十三条 学校、幼儿园、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,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;情节严重的,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。
学校、幼儿园、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、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,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;情节严重的,依法给予处分。
我国《教师法》也规定,教师应当关心、爱护学生,尊重学生的人格,并有义务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。对于那些体罚学生,经教育不改的或者品行不良,侮辱学生,影响恶劣的,该教师所在的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将给予其行政处分或者解聘。 当然,如果情节严重,如致使学生重伤、死亡,精神受到严重伤害的,司法机关也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江波律师补充:
我国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第15条规定:“学校、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,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、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。”
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第46条规定: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,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,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”
第48条规定:“学校、幼儿园、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,情节严重的,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。”
我国《义务教育法》第十六条规定“禁止体罚学生”
《教师法》第三十七条规定“体罚学生,经教育不改的”要给予教师“行政处分或者解聘”,“情节严重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”;
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第15条也明文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。
江波律师结语:老师体罚学生是违法行为,而且在我国经常看见老师体罚学生,学生应该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情况,对老师进行处分,当然也要区分好处罚与体罚,免得造成师生更大的矛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