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文集 < 首页
钓鱼执法是什么意思?什么才叫做钓鱼执法?
江波律师
法妞认证律师
2018-09-07
点击咨询 >

  钓鱼执法,应该很多人只听说过钓鱼,也听说过执法,就是没有听说过钓鱼执法吧。在一些情况下,一般的刑侦方法是不能够有效的打击犯罪行为,这时就需要采取一些特殊的手段惩治罪犯,然后产生了钓鱼执法这个说法。那么钓鱼执法到底是什么意思呢?

  法妞网友咨询:

  钓鱼执法是什么意思呢?合法吗

  江波律师解答:

  钓鱼执法,英美叫执法圈套(entrapment),这是英美法系的专门概念,它和正当防卫等一样,都是当事人无罪免责的理由。从法理上分析,当事人原本没有违法意图,在执法人员的引诱之下,才从事了违法活动,国家当然不应该惩罚这种行为。这种行为如果运用不当将致人犯罪,诱发严重社会问题。钓鱼执法是政德摧毁道德的必然表现。

  江波律师补充:

  《规范》明文禁止行政执法人员“钓鱼”执法行为;行政执法人员调查取证时,应当全面、客观、公正;不得以利诱、欺诈、胁迫、暴力等不正当手段收集证据,不得伪造、隐匿证据;不得指派没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调查取证;暂扣物品不得收保管费。《意见》规定,保证执法手段的合法、正当,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违法事实的依据。

  1、我们可称为“陷害式”。就是当事人本身没有任何的违法或犯罪意图,而执法部门采取计划陷害当事人,使当事人产生违法、犯罪意图。

  2、我们可以称作“显露式”。就是当事人本身有违法或犯罪的企图,且已经实施,但是尚未显露出来。

  3、我们可以称作“勾引式”。就是当事人本身没有任何的违法或犯罪意图,而执法部门采取行动勾引当事人产生违法、犯罪意图。

  江律师结语:《规范》明文禁止行政执法人员“钓鱼”执法行为;行政执法人员调查取证时,应当全面、客观、公正;不得以利诱、欺诈、胁迫、暴力等不正当手段收集证据,不得伪造、隐匿证据;不得指派没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调查取证;暂扣物品不得收保管费。《意见》规定,保证执法手段的合法、正当,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违法事实的依据。

免责声明:本文由法妞问答联合江波律师整理发布,仅供学习参考之用;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他问题,请与本网联系,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!
推荐阅读
敲诈勒索罪量刑注意事项有哪些?
1002阅读 2021-03-27 江波律师
什么是私分国有资产罪?
1157阅读 2021-03-27 江波律师
私分国有资产罪和贪污罪的区别有哪些?
1102阅读 2021-03-27 江波律师
江波律师
帮助9
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